距離年底的縣市長選舉已經不到50天,大家關心的是,如何制定跟遵守遊戲規則,好讓選舉可以是一場公平的競爭。
今天有一則新聞談到對賄選的標準,選罷法規定30元以下的贈品不算違法,但一份三明治跟一杯飲料是否已經超過卻引發爭議,執法單位必須拉平司法的紅線,才能使參賽者心服口服。
有關選舉的辯論問題也一樣,應不應該辦?該辦幾場?以及是否每位候選人都有機會參加電視辯論?這些的不平等多少會造成選舉上的不公平。
論語有言:「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我們期待選舉是一場君子之爭,政府有責任依法行政,執法人員也必須做到公平公正,才是安定、進步的社會與民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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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勢發三明治、飲料非賄選? 藍參選人提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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