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應有權選擇『尊嚴善終』!」民眾黨14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推動「安樂死公投」,盼在嚴格法律與謹慎評估下,讓無法治癒的病友獲得善終權。
民眾的確有權選擇進入生命終點的方式,但安樂死的立法充滿爭議,訴諸公投更是把問題簡單化。實在值得醫界、法界、神學界更深討論。
個人是否有權決定赴死,這與自殺何異?家人是否有權力決定拔管放棄生命?死亡的定義是停止呼吸,還是器官壞死?當公投結果是允許久病的病友終止生命,該有的配套有哪些?
公投只能決定是與否,但實際執行面仍有許多爭議點,在投票之前,需要更多專業的討論與知識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