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通過停砍年金修法,主導修法的藍委翁曉玲表示,以112年標準為準的話,自112年12月31日以後的各年度退休金所得替代率都應該適用。
但銓敘部認為,只有在法規114年底生效以後的退休金才算數,令全國軍公教很失落。
立法院去年12月12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法重點為停砍年金,取消前總統蔡英文自107年起施行的「10年逐年遞減所得替代率」機制,明定退休所得替代率一律回溯至112年的標準計算,不再逐年調降。
總統府於同月26日公告,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自總統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發生效力。然而,總統府公告半年了,銓敘部與教育部才有動作,近來開始送的「新版退休金審定函」補差額。
但立法院修正退撫法是明定自113年1月1日以後停砍退休公務員所得替代率,銓敘部卻只重新計算退休人員114年12月28日以後的每月退休所得。
銓敘部真像「慣老闆」,非要苛扣老百姓不可,為什麼不能從113年開始計算、非要從115年才開始計算?
難道是與人民為仇嗎?殊不知大家都是公務員,相煎何太急?況且公務員的薪水都是人民辛苦工作的納稅所得、對於人民有利的事不積極去做、從寬認定,卻非要惹民怨不可,這樣,選舉的時候要得到選票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