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癌整合團隊的必要

林懷恩 / 前材料物理研究員 2026/04/20 16:42 點閱 2407 次

台灣的醫療品質享譽國際,連續多年蟬聯全球「醫療照護指數」榜首,以高品質、高技術、高可近性(健保制度)著稱。然而,健保體系下卻存在著醫護人員過勞和醫療資源使用效率的兩個主要問題。

醫療人力與資源是關鍵

如今,這兩個問題已然影響了醫療品質。長久下去,醫護人員及民眾必然深受其害。台灣當政者不是不知道問題的存在,但改革需要魄力與解決之道,缺一不可。筆者身爲癌症病人及家屬,經歷了多年的看診醫治,深有所感。願意將自己實際遭遇的困難,與對現今醫療制度的淺見與讀者分享。

雖然不能改變體制,但若能從病患的立場,針對特定問題,提些建議,或許可以讓醫院及衛福部有所依據,先由簡單可行的制度面實行改進。

癌症治療品質認證

根據台灣衞褔部資料,112年有88.2萬人接受癌症治療,其中13.8萬是新發癌症病患。而癌症醫療費用約占全台灣整體醫療费用的20%, 超过500億台幣。這些數據顯示,癌症醫療是被政府重視的。而且,各家醫院的醫療品質也被衛福部評估。

目前衛福部品質認證的癌症治療醫院有67家。認證的核心指標包括多專科團隊討論率、治療指引遵循度、存活率、死亡率、照護流程時間(如手術後治療時程)、及個案管理師照護比率。認證合格的醫院需要依循癌症登記表申報,確保符合「以病人為中心」之診療品質。

其中,多專科團隊討論是提升存活率和降低死亡率的關鍵步驟,但卻不被重視。衛福部的多專科團隊討論率,品質認證的指標是20%(病患案例十件中討論兩件),實在是過低。

還有,縱使審查指標通過,但這些被認證的醫院是否有落實「以病人為中心」的照顧模式?

多專科團隊討論的必要

癌症治療和其他疾病最不同的地方,在於它的複雜性及動態性,若僅靠各專科的分工醫治往往是事倍功半的。醫院雖然設有專門治療癌症的科別,稱為「血液腫瘤科」或「腫瘤內科」,負責化療或其他藥物治療,但病患難免需要其他治療的配合,如外科手術及放射線治療,所以病患會在各科間轉診。

醫師在不同的科別有不同的專業訓練,無法應對非專業的部分症狀。因此,各科醫師在會診實提出個人見解,而後由主治醫師決定後續最佳的治療方案。

舉例而言,零期癌症(原位癌)是最容易治療的癌症,其定義是癌細胞僅停留在原發上皮層或黏膜層,通常靠外科切除或局部治療即可痊癒。但一旦穿過基底膜,侵入周圍組織或遠端轉移,就無法掌握後續的發展。雖然化學治療(化療)是全身性治療,但是仍然無法殺死全部的癌細胞。因此,部分癌細胞在化療後仍會繼續生長,導致復發及轉移到別的器官。

療程的制定

對於高危險群(基因遺傳或家族史)的病患,即便是癌症初期,往往要經歷不同種類的治療,包括外科、腫瘤內科(化療、標靶治療、免疫治療),以及放射科(放射線治療)。對於晚期病患,治療方法是否得當,更是攸關生死,所以療程的製訂是個很大的挑戰。

筆者的小妹在台北醫學院就診時就曾碰到難題:小妹的腦瘤,做完質子放射治療後的處置,腫瘤外科和放射科醫師見解不同。前者認定要用高劑量類固醇控制,後者認為低劑量即可。兩位醫師沒有達到共識,結果,竟然是讓小妹自行決定服用劑量!

應以病人為中心

「以病人為中心」旨在提升病人治療成效,而醫療資源的整合是個重要關鍵,也是擊退癌症的終極出路。晚期癌症的治療相當複雜且冗長,病患常常因為轉診等待的時間及身上多種治療的副作用,心理與生理都會備受煎熬。這段期間,病情的變化快速,若没有團隊密切討論和及時監控,病情難以控制,導致病患多受痛苦而治療無效。

以筆者的小妹為例,在確診時,因癌細胞轉移到骨頭(正子影像有三處亮點),而被醫師判定為晚期,從康寧醫院被轉移到三軍總醫院。做過化療及標靶治療後,癌指數正常。誰知,完成治療的一年後卻發現轉移到腦瘤,又由三軍總醫院轉換到台北醫學院就診,做質子放射治療。

需要整合團隊

治療期間,隨著病情的發展,小妹從一個醫院轉到一個醫院,從一個科轉到另一個科治療,過程飽受艱熬,常常要自己掛號並且等待門診的時間就好幾個小時,有時還感受到部分醫師的冷待。若能一開始就有整合的醫護團隊,「以病人為中心」之診療,相信對她的身心穩定及治療的效果,一定大有助益。

筆者的第一個癌症治療在台大醫院,各科間的轉診過程也是歷經波折,並沒有受到整合團隊的照護。因此深深覺得,若台灣的67家被品質認證的醫院都能實現「以病人為中心」之診療,將是癌友們之大福。

成立癌症中心

要落實「以病人為中心」這項指標相當不易,牽涉到醫院的制度。
一、 醫師收入制度: 醫師底薪較低,高收入通常來自「績效獎金」(如手術、自費檢查)。 若要擴大績效獎金,就要提升手術量、診察病患數,並依據績效表現(KPI)領取獎金。因此大多數的醫師工作負荷很大,門診時間緊迫,無法詳看病情發展及顧及病患感受。

二、各科分工制度: 每一科的醫師有不同的專業,且專業歷程與深度有異,若非各科密切合作,持續討論,無法對複雜且快速發展的癌症病情做出最佳判斷。況且,有些醫師仍然有非癌症的病患,無法單以癌症病患為優先病人。

因此,若要有實際的醫療團隊,達到資源(硬體設備、醫藥)及資訊(數據、學理)整合,必定要成立癌症中心。目前根據網上搜尋資料,台灣的實體癌症中心僅有五處。包括台大癌醫中心、台北癌症中心、榮總重粒子癌症中心、中國醫藥大學癌症中心,以及和信治癌中心。

其中,和信治癌中心設立最早(1989年七月),也是唯一的醫院,將創立宗旨定為「以病人為中心」和「多科整合團隊照顧」,並目標明確,要提升癌症五年存活率。

筆者期待,台灣的癌症中心能成為醫療整合、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界榜樣,在延長患者存活率的同時,也能展現醫病之間的人性關懷,必能真正成為全世界的醫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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