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小孩可補助10萬 不孕症6萬增至15萬

呂翔禾 2025/09/18 11:43 點閱 166 次
行政院18日推出生育系列補助加碼,只要生一胎即可獲10萬元,不孕症試管的補助也加碼。(中央社示意圖)
行政院18日推出生育系列補助加碼,只要生一胎即可獲10萬元,不孕症試管的補助也加碼。(中央社示意圖)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每生一個小孩,政府就給10萬!行政院會18日通過少子化因應方案,自明年起,全民每生一個小孩,就可領中央所補齊的10萬元生育補助,生雙胞胎就領20萬。若地方政府也有生育補助,將可「中央+地方」兩邊都領。另外,不孕症補助也將擴大:受補助者未滿39歲,首次申請之第1次補金額最高15萬元。

未參加社保也可領

勞動部長洪申翰指出,各類社會保險女性被保險人(含與本國國民結婚之外國籍配偶)生育,除可請領原有的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外,將由政府另外編列公務預算加給生育補助,合計每胎10萬元,且雙生以上者,依比例增給。被保險人不須另外提出申請,未參加社保的女性國民或外國籍配偶,亦發給生育補助10萬元。

若以113年生育率情境,年受惠人次有望達12.7萬餘人。另外,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將於11月起再加碼,首胎第1次申請補助最高可達15萬元,其後各胎的第1次補助也由現行6萬元增加為15萬元。受補助者未滿39歲,首次申請之第1次補金額最高15萬元;39歲至未滿45歲,首次申請之第1次補助金額最高13萬元。

涵蓋試管療程84%

另外,鼓勵接續生第2、3胎,各胎的第1至第3次申請,補助金額比照第1胎方式調高,故受補助者未滿39歲第2胎之第1次療程,自6萬元提高至最高15萬元;受補助者未滿39歲,各胎之第2、3次療程最高10萬元;39至未滿45歲,同一胎第2、3次療程最高8萬元。

衛福部表示,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2.0之補助金額,大約可涵蓋接受試管嬰兒療程醫療費用的53%,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上路後,平均可涵蓋77%,其中受補助者年齡未滿39歲者,更可達到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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