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保費應免所得稅 盼修列舉扣除額

呂翔禾 2024/05/27 11:38 點閱 6649 次
全教總、全金聯等團體27日呼籲社會保險免計所得稅,還有調整保險的列舉扣除額。(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全教總、全金聯等團體27日呼籲社會保險免計所得稅,還有調整保險的列舉扣除額。(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勞保、公保等社會保險是強迫保障,不應該以此課徵所得稅!」全教總、全金聯與北市產總等團體27日呼籲政府社會保險的保費應免徵所得稅,且有關保險的報稅列舉扣除額應該調整。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聲援表示,已經提案修改《所得稅法》第17條,盼社會保險免稅,以減輕民眾負擔。

強制納繳社保應免稅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保險有分社會保險、職業年金與商業保險3層,其中職業年金(勞退、私校與公教退撫)的提繳費用已經免納入所得繳稅,但基本保障的社會保險(勞保、公保與軍保等)卻還要納入保險的列舉扣除額,強制納繳的社會保險與自主購買的商業保險性質不同,稅制上不應該做相同處理。

「商業保險保費大幅成長,社會保險根本無法免稅!」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全金聯)理事長鍾馥吉表示,商業保險的保費大幅成長,勞保從2008年至今也漲了2到3倍,2.4萬的列舉扣除額已經明顯不夠,因此呼籲社會保險免稅,甚至考慮調整30幾年沒調整的2.4萬列舉扣除額。

保險扣除額太少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指出,有關保險的列舉扣除額項目龐雜、但容納金額太小,很多基本保障容易被商業保險排擠,因此無法免稅,他已經提案修法《所得稅法》第17條,將社會保險排除在列舉扣除額外,目前法案已經一讀通過,將進入委員會排審,他也同時呼籲政府盤點《所得稅法》相關扣除額規定,並進行調整。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北市產總)理事長邱金淦表示,總統賴清德選前曾承諾要「加薪、減稅、少負擔」,他計算過相關保險若免稅,稅基損失約20幾億,但在政府過去3年平均超徵1.3兆的規模來看根本不算什麼,希望政府能檢討稅制,第一步可從社會保險免納所得稅開始。

記者會快結束時,民進黨立委劉建國也趕來會場表達支持相關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