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扣畢業證書 大學離校程序惹議

臧品安 2021/05/12 12:11 點閱 50642 次
左起立委范雲、台學聯學權委員會主委許冠澤呼籲,各大學應儘速修正離校程序。(photo by臧品安/台灣醒報)
左起立委范雲、台學聯學權委員會主委許冠澤呼籲,各大學應儘速修正離校程序。(photo by臧品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大學速修離校程序,不得再扣畢業證書,讓今年畢業的學生就能適用!民進黨立委范雲與台灣學生聯合會12日舉辦記者會,針對離校程序修正提出建議,包括以漸進輔導改正或以替代措施優先處理等,呼籲各大學儘速修正離校程序,讓這學期畢業的學生就能適用。

籲儘速修正離校程序

去年底東華大學3名學生因抗議學校交通罰款,畢業證書遭學校以離校程序未完成為由扣留,因而向教育部提起訴願。今年3月19日教育部函文全台各大專院校,明確指示與畢業條件無關的事項不得列入離校程序,如純屬學校與學生之債權關係也不得與畢業條件或證書發放作不當聯結。

台學聯學權委員會委員梁奕鈞指出,離校程序修正建議共分三大類,分別是「涉及畢業條件」、「應以教育立場,漸進輔導改正或以替代措施優先處理」、「純屬學校與學生之債權關係」,儘可能將各大學離校程序內容分別定義,後2項應與學位授予脫鉤,與畢業條件無關的事項不得列入離校程序,以符合大學法與學位授予法的精神。

漸進輔導改正優先

梁奕鈞表示,跟學生學習品質無關,例如關於學士服、體育器材等,若學生未在期限內返還或依照學校相關規定處理,建議學校以法律途徑去追討。他也建議,交通罰款等與生活教育相關規定,若學生違規,學校應回歸學生獎懲辦法管理,以記點為原則,例如累積滿5點必須去聽一場交通安全講座,並提醒大學修法時應邀及學生一同討論。

東華大學學生會副會長李哲豪指出,東華大學學生會已盤點因應修法後可能衍生的問題擬定配套,例如交通罰款,將會朝以獎懲辦法取代罰款的方向前進,並強調東華大學發生的事情不是個案,呼籲各大學儘速修法。

范雲表示,肯定教育部今年3月主動發函給各大專院校,要求各校檢視、調整離校程序,且公文明確提到,若涉及學校與學生的債權關係,則不得與畢業條件或證書發放作不當聯結。此外,她將要求教育部,督促各校於今年畢業季前檢視、修正離校程序,不要再讓任何學生因學校的不當規定,而被扣留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