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10月婚假將從8天增加到14天!勞動部17日預告《勞工請假規則》修正,若在新制上路前已經登記結婚,在登記之日前10天起3個月內(或經雇主同意延長到1年內),原本婚假8天尚未請休完畢的新人,婚假日數適用新法規定。
不能把國定假日算入
勞動部17日預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第2與12條,將婚假從8天延長到14天,預定在10月1日上路。新制上路後,登記結婚新人可向雇主申請14天婚假,新舊規定銜接的過渡期,若在新制上路前已經登記結婚,在登記之日前10天起3個月內(或經雇主同意延長到1年內),原本婚假8天尚未請休完畢的新人,婚假日數適用新法規定。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表示,婚假期間雇主應照給工資,為減輕企業因增加婚假天數的薪資負擔,本次修正所增加的第9到14天的婚假工資,雇主給付勞工後,可向勞動部申請工資補助。另外,婚假是工作日,不包括國定假日,例如9月27日新人登記.從連假開始度蜜月,但計算工作日就有14天休假。
婚假別請太快
有媒體詢問,若是更早結婚者(例如5、6月)是否無法適用?黃琦雅回應說,婚假在《勞基法》中是「事由假」,請求權有明確的時間區間,若是在登記前10天的3個月內,落在請求權內就會延長,還有與雇主有協商到1年內都能請婚假者就有。她說,就是看新規上路前,8天婚假有沒有請完,還有在請求權的期間。
被問到其他「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的政策何時上路,黃琦雅表示,其它會牽涉到修法(《性工法》與《就保法》)的部分(產假、陪產假等)目前立法院已經送出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