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青運申復難 紀政提國際仲裁

宋秉謙 2018/07/26 19:48 點閱 18575 次
東奧正名公投提案人紀政受訪時說,除了申復以外,我國還能尋求瑞士洛桑的國際仲裁,圖為紀政(右)出席25日的記者會。(本報資料照片)
東奧正名公投提案人紀政受訪時說,除了申復以外,我國還能尋求瑞士洛桑的國際仲裁,圖為紀政(右)出席25日的記者會。(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醒報記者宋秉謙台北報導】針對總統蔡英文日前表明將透過申復,爭取主辦東亞青運權益到底,東奧正名公投提案人紀政受訪時說,除了申復以外,我國還能尋求瑞士洛桑的國際仲裁。中華奧會、體育界人士及若干立委普遍不看好申復結果。長期擔任中華奧會志工的劉耀東建議,政府若能以「正名運動只是民間少數意見,並非官方決定」,通過說服日本出面爭取各理事國支持,或有轉圜餘地。

申復難成功

體育會聯合總會副總會長王敏行指出,東亞青運的主辦權決議正是朝著東奧正名運動而來。由於洛桑協議規定,台灣若要更名需要國際奧會認定,透過許可才能變更名稱。本次的議題讓台灣「看起來」有違反洛桑協議的可能,所以中國才會透過影響其他理事國來反對台灣舉辦東亞青運,向台灣傳達警告。

曾經數十年前往奧運觀戰與做志工的劉耀東也說,東亞青運與奧運會無關,但多數國際賽事都比照奧會規格,若我國坐實「依照章程走到最後關頭,卻自己破壞規矩」之名,申復不會成功。

國際仲裁

議題中心人物、前國手兼東奧正名公投提案人紀政26日受訪時表示,除了申復行動以外,政府亦可嘗試尋求獨立於國際奧會以外、位於瑞士洛桑的國際體育仲裁院裁決本案,紀政表示,她有一名留德博士的朋友自願幫忙。

對紀政的國際仲裁一說,民進黨書記長劉世芳表示,台灣目前是根據行政程序提出申訴,行政救濟所尋求的機構是上級組織(國際奧會),而非國際體育仲裁院。過去洛桑體育仲裁院多負責全球體壇的禁藥問題與合約訴訟,該組織對東亞青運此事並無約束力。

行政救濟

但綠委陳亭妃指出,依據東亞運動會總會章程中的「理事會議」規定,會議通知與議程至少必須在60天前通知各會員,各會員均得於期限前將提案列入議程,通過理事會議討論後,再於30日前通知各委員。

反觀本次臨時表決會議僅於14天前才通知我方,我國連提出提案的機會都沒有,整個會議僅經過草草的舉手表決即定案,陳亭妃認為,如此違反章程的程序不正義,使我國可有權向東亞奧會理事會(EAOC)的上級機關、國際奧會提出行政救濟。

轉圜餘地

針對申復與國際仲裁的可能性成疑,劉耀東建議,各界能針對台灣目前的困境集思廣益,他重申「解鈴人仍需繫鈴人」的道理,若當局能解釋「民間聲音不代表其對奧運正名的看法」,讓理事會EAOC接受,或有談判的空間。

他還提到,或許能先爭取先前投棄權票的日本對台灣續辦的支持,再由日本與其他理事國私下協調,以原本中華台北這個協議上的名字主辦,可試著說服EAOC給予續辦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