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協揚言懲處案 立委:修法納公益理事

林亭妤 2016/08/22 16:24 點閱 8671 次
立委黃國書(左)2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下會期他將提出《國民體育法》修法。(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立委黃國書(左)2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下會期他將提出《國民體育法》修法。(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針對我國羽球女將戴資穎因未穿指定球鞋,受羽球協會揚言要進行裁處一事,立委黃國書22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他將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國民體育法》修法,要求接受政府補助一定金額的單項運動協會,需設立一席公益理事。體育署回應,將設立法律諮詢專家,供選手進行申訴。

選手穿搭應自由

我國羽球女將戴資穎於奧運16強止步,中華羽協隨即宣布要懲處她不配合穿贊助商球鞋,知名足球球評石明謹22日在「羽協霸凌球員 誰來保護國手?」記者會中指出,每個世界級的選手對於比賽的球具、球鞋一定都有使用習慣,不論足球還是NBA籃球,就算團隊球衣是由贊助廠商提供,但球鞋基本上都依選手自己的喜好穿搭。

「選手使用自己熟悉、習慣的武器,是獲勝很重要的一步。」石明謹說明,贊助商和球員之間兩難的亙古困境在國外比比皆是,但戴資穎事件不合理的地方,在於YONEX在國外雖然吃香,到了國內卻吃虧,因此不知道羽協和YONEX到底簽訂了什麼不利於選手的不平等合約。

「羽協的財務報表,簡直是一筆爛帳。」黃國書痛批,從羽協的財務報表裡可得知,光是稅金就繳了547萬,這表示協會的收入上看億元,但這些高額收入從何來?報表裡頭隻字未提,其他的贊助管道更是全然不知。他將要求未來的修法方向,只要是有接受政府補助一定金額以上的單項運動協會,其理監事成員必須有一席留給公益理事,負責資訊的揭露、財務的公開透明。

協會財政要透明化

親民黨黨團總召李鴻鈞也針對戴資穎事件做出回應,他認為我國體育的發展,相較於新加坡、韓國,顯然有待加強,政府應成立「財團法人運動產業發展研究院」,並且在體育方面任何的補助、推廣、軟硬體設備的建構,都必須透明化、納入監督機制;此外,還要籌設國家級體育選手的生活照顧基金。

石明謹則再次強調,協會的所有合約內容能不能適用選手仍有討論空間,個人賽、團體賽哪個代表國家?什麼賽事必須受到協會的限制?協會拿了贊助廠商的贊助,不代表就能操縱球員、不代表球員就是協會的工具、不代表球員要做什麼事都需經過協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