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食安措施 之後呢?

林意玲 2014/09/21 20:30 點閱 5662 次

昨天本報頭版刊登「政院重罰重賞祭8大食安措施」,還配上表格,篇幅不可謂不大,讀者應該看得出來是這要為政府打個氣,讓民眾知道政府有「決心」整頓食安問題。

但是值得進一步追究的是,行政院長如此大動作的宣示之後,究竟有沒有執行方案、管考措施,會不會後來變成雷聲大雨點小?這是本報記者需要認真追蹤的。

首先,八大措施的第一點「加重刑責罰鍰」就需要修改食安法,此一修法如何取得朝野兩黨的共識,不要落入政黨杯葛的宿命?其次,八大措施中七項都是行政院自己可以做的,問題是,這些項目由哪些部會分工負責、有沒有訂定完成時間表?哪些可以立即做,哪些是需要時間完成,哪些事項是中央的事,哪些要地方負責,有沒有檢查點(check point)?

坦白說,行政院如果事後這麼厲害,知道推動這八大項措施,那當初為什麼不做?是不是要讓民眾先受害,才能振作?

當然,本報的報導應該多多援引學者或在野黨民意代表的督促力量,才不會聽任行政院說多做少的愚弄了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