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法律不三讀,回收桶就沒有終點!」國健署日前公布,全台電子煙累計回收633公斤、逾1.2萬支,但現制仍未將「持有」電子煙納入處罰,讓回收措施形同無底洞。因此國教行動聯盟19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本會期儘速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三讀,對持有電子菸開罰。
持有入法才能開罰
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回收數量不能直接推論電子煙實際流通規模,更不代表問題已解決。現行菸防法雖已禁止電子煙製造、輸入、販賣與使用,但「持有」要等修法才能納入處罰;依草案規劃,緩衝期屆滿後持有電子煙將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法律一日不三讀,非法供應端的刑責與網路業者管理義務也同步延宕,菸盒85%警示圖文更是越晚三讀。
國健署114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顯示,國中生電子煙使用率2.1%、高中職5.1%,推估至少有4萬名青少年使用電子煙。王瀚陽並提醒,行政院6月27日起已將依托咪酯列為第一級毒品,但此毒品正持續被摻入電子煙煙彈,危害青少年健康。
電子煙含致癌物質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秘書長、臺大醫院家醫部主治醫師郭斐然指出,WHO警告電子煙氣溶膠通常含有尼古丁及其他有毒物質,部分具致癌性,並可能增加心臟及肺部疾病風險;尼古丁高度成癮,青少年接觸可能對腦部發育造成長期不良影響。他提醒,電子煙常偽裝成USB、筆等日常用品,多為甜味或水果味,家長不易從菸味察覺。
在立法進度方面,立法院衛環委員會7月15日已審查通過將菸盒警示圖文面積由現行50%提高至85%,7月30日朝野協商也通過多項條文,僅剩第7條與第10條兩條保留送院會處理。然而截至14日,院會議事日程仍未排入本案,因此他們呼籲政府儘速完成修法,衛福部與教育部則要落實青少年防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