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應該加重電子菸罰則、禁止加味菸入法、拒給外銷菸品特權!」立法院預計30日將針對《菸害防制法》進行朝野協商,台灣拒菸聯盟30日盼朝野立委勿受菸商利益與壓力影響,儘速在此會期完成《菸防法》修法三讀,完善電子菸相關罰則與規範。
應明文禁止加味菸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於7月15日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審查,惟部分關鍵條文仍保留協商, 30日預定將進行朝野黨團協商。協商重點包括:禁止任何人(含本國人及外國旅客)攜帶或持有電子煙的刑事罰則,以及部分委員提案修正第7、第10條,放寬外銷菸品免評估審查及免受口味添加物限制。
對此,由教育、醫療、家長等團體組成的「台灣拒菸聯盟」表示,WHO指出青少年首次接觸菸品有九成為加味菸,並連續三年特別呼籲各國政府「應盡速禁止加味菸品」,因此希望朝野協商時,將「菸品不得添加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或其他用以調製特定口味、風味之天然或人工添加物」明文入法,確實禁止加味菸。
跟上泰國、新加坡腳步
另外,有部分委員提出修正第7條,專供出口之加熱菸不需要通過評估審查即可外銷,拒菸聯盟強烈支持並呼應民進黨立委林淑芬7月15日審查現場發言「台灣無菸農,沒必要壯大外資菸商,更不應該放任菸草產業擴大,造成劣質菸品走私回流!」聯盟強調,菸品屬致命商品,政府不應提供任何優惠待遇。
「希望法律能儘速三讀通過,加強對電子菸的處罰與禁止!」聯盟表示,泰國已經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等新興菸品,並規定任何人持有或攜帶入境均屬違法;新加坡政府同樣規定禁止持有或攜帶電子煙、加熱菸入境,且若有人違規3次以上,甚至還終生禁止入境,希望立法院儘速在此會期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