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次長林靜儀日前回應立委質詢時說,無法靠抽血驗出致癌油品,她並說:高溫烹調如炸雞排,即會產生致癌的「苯駢芘」,她強調,不鼓勵民眾吃炸雞排。
此言一出,民眾譁然!立委李彥秀回應說,吃雞排健不健康跟政府放任毒油來炸雞排是兩回事,衛福部不應偷換概念。
立委陳昭姿也說,吃雞排是人民的飲食自由,吃到致癌油是政府把關失職,不應用「健康宣導」來偷換概念,行政院長卓榮泰、衛福部長石崇良,能接受林靜儀用顛三倒四的邏輯面對民意?
事實上,市售的食物有毒,該把關的是主管機關,而不是放任民眾亂吃,國民健康署、食藥署都該為人民健康把關,致癌食物本該禁售、禁止上架,如果台灣到處買得到不健康的食品與食油,該負起責任的是政府,否則豈不是一邊讓廠商大發利市,一邊巨額支出健保費用,一邊讓國人的健康越來越差?
國人吃了多少年的炸雞排、如今忽然說「不鼓勵」,問題是,這麼多的癌油下肚 ,難道都是民眾活該、民眾的錯嗎?那麼大家納稅做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