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監委難得與綠委一起開記者會!綠委林月琴、監委紀惠容16日與人權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內政部完善來台尋求庇護難民的生活基本權。紀惠容強調,「難民不遣返」已是國際基本原則,但在台庇護者仍欠缺醫療、工作等保障,應儘速建立明確規範,甚至制定《難民法》。
愧對「人權立國」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由於我國沒有《難民法》,內政部移民署過去曾在前政委羅秉成的協調下,將「臨時外僑登記證」的申請理由新增「重大疾病與其他特殊原因」,盼強化來台尋求庇護難民的權益保障,結果目前已受理60件,至今尚未核發,導致這些難民在台無法工作,還可能因被迫打黑工違反《就業服務法》,結果卻被遣返。
紀惠容則說,112年立法院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時,在「附帶決議」中,立法院有要求內政部會同其他部會協商,要加強庇護個案基本生活照顧,甚至核准留在台灣後可以有工作、納保與就學等權益,但緬甸有40位民眾提出庇護,移民署卻否決了其中12位,其他28位也沒有後續,應該要更積極協助,否則愧對我國「人權立國」的願景。
審查期間無合法身分
「臨時外僑登記證的審查標準與期限應該公開!」林月琴呼籲,無論是駁回或是核准申請都應該說清楚理由,勞動部則要針對庇護者的工作權制定明確指引,《就業服務法》第5條已有相關規範,但缺少執行方式,而行政院應儘速建立跨部會庇護制度,不要等到發生事情才來立法院進行個案溝通。
台緬公民協會理事長杜可可歎說,緬甸政變已經超過5年,戰火、空襲與武裝衝突仍未停歇,許多在台緬人因為家園被毀、親人失聯、不想面臨死亡或同胞自相殘殺的命運所以逃離家鄉,來台不是為了移民,「是已經回不去了。」但台灣至今仍缺乏完善庇護制度,很多人在等待審查期間沒有合法身分、工作權與生活保障,被迫從事地下勞動,面臨剝削與被遣返風險。
結婚也難獲庇護
比亞法拉在台交流協會理事長Opanwa也指出,現行制度要求外籍配偶返回原屬國辦理婚姻文件驗證,因此很多與台灣公民組成家庭的尋求庇護者無法完成婚姻登記,呼籲台灣制訂人道婚姻豁免機制、完善臨時外僑登記制度,並保障工作與醫療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