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監禁應可假釋 司法團體籲撤回修法

呂翔禾 2025/12/16 11:16 點閱 351 次
司改團體16日齊聲呼籲政府儘速撤銷「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規定。(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司改團體16日齊聲呼籲政府儘速撤銷「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規定。(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法務部要修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恐讓被害者更容易採取極端行為,呼籲儘速撤回!」冤獄平反協會、廢死聯盟等司改團體16日呼籲法務部與朝野停止討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修法,擔心這樣恐違反人性尊嚴,且會讓受刑人更容易做出極端行為,對監獄、社會、第一線輔導人員反而造成更大風險。

假釋不是無罪釋放

法務部近日將推動修法,要求無期徒刑不可假釋。對此,台灣平冤協會理事長羅秉成痛批,假釋不是無罪釋放,而是有嚴格的申請條件,以前我國制度是關滿15年可「申請」假釋,並非直接同意;且後來2005年後甚至加嚴到25年以上才有機會假釋,可如今卻要倒退成完全不得假釋,對人性尊嚴是相當嚴重的侵犯。

「主要大學的法律系教授都反對!」羅秉成強調,相關法案顯見欠缺討論,且全球有7成國家沒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規定,光美國一國就佔了適用國家8成人口,馬來西亞2022年也廢除相關規定,法務部113年的研究報告都說不能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矯正署近日也表達反對,完全不懂為何法務部要走回頭路。

草案比國民黨還糟

東吳法律系兼任講師錢建榮痛批,如今的治安有比過去國民黨威權時期還要敗壞嗎?若沒有的話,為何法務部還要推出如此殘忍的法案?他表示,德國過去只有「最殘忍殺人罪」才有不得假釋規定,但後來也因為憲法法庭認定違憲也取消,受刑人能否假釋應該是監所、教化機關來判斷,而非法院裁定。

「唯一可以跳出政治泥淖的事情,就是堅持保障人權!」錢建榮說,總統賴清德16日針對《財劃法》支持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但比起《財劃法》,這種嚴重侵害人權的法案更不應該審議,甚至更應該不被副署,他們呼籲行政院撤回相關法案,立法院也要停止審議,未來若要修法,應有更謹慎的實證評估。

應加強矯正制度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黃嵩立也說,「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代表政府不信任矯正制度,認為自己的國民沒有人性且無法教化,但政府不應該如此心態面對國民,且矯正制度也是政府該做的事情,如今台灣監所已嚴重超收,許多人被關在擁擠、悶熱的監獄,是政府在矯正政策上投入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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