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不願執行《財劃法》 學者難以認同

呂翔禾 2025/12/07 16:05 點閱 526 次
行政院恐不執行通過的《財劃法》,學者與專家都認為不太妥當。(中央社示意圖)
行政院恐不執行通過的《財劃法》,學者與專家都認為不太妥當。(中央社示意圖)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針對行政院打算不執行已提覆議失敗的《財劃法》,律師黃帝穎7日受訪時指出,不執行通過的有效法律恐造成機關矛盾、行政訴訟易敗訴與公務員恐有刑事責任,不如不副署法律;學者蘇子喬也認為,《憲法》上沒有不執行通過法律的空間,但憲法法庭如今仍陷入癱瘓,應嘗試透過公投或彈性提名大法官等方式,化解僵局。

立法院5日否決行政院對《財劃法》修正案提出的覆議,但據報導透露,府院高層已決策,不會採取「不公布、不副署」的方式抵制新修的《財劃法》,總統在收到咨文後,應會在規定時間內公布,行政院也表示將聲請釋憲,且不會執行新的《財劃法》。

盼讓國民黨妥協

有知情人士透露,總預算若無法通過,中央將無法撥付補助款給地方,行政院若不執行《財劃法》編列總預算,在野或許會聲請釋憲,如此就有機會重啟憲法法庭,加上明年是地方選舉年,面臨政績與政策跳票的問題,或許能讓國民黨走上談判桌。

但律師黃帝穎受訪時認為,不執行有效的法律會有3大困境:首先,公務員具有依法行政的義務,若政務官決定不執行,行政機關內部會產生矛盾;再來,若《財劃法》生效,但中央未核發補助款給地方,地方可依此提出行政訴訟,行政法院依法審判,中央政府有相當高的機率敗訴。

公務員恐有違法風險

「公務員可能還會有刑事責任!」黃帝穎提醒,《刑法》第129條「公務員抑留剋扣罪」,即公務員對於職務上應發給的款項或物品,明知應發給卻故意不發或剋扣,處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若行政院不執行有效的《財劃法》,可能會讓公務員面臨刑事責任風險。

黃帝穎認為,不副署在《憲法》上是比較可行的方案,若行政院長不願副署法案,在野黨可以倒閣反制,若藍白不對行政院長副署有異議,反而是變相認可「不副署」的行為有憲政正當性,因此不副署比起不執行法律應該更有效。

沒有拒絕執行空間

東吳政治系教授蘇子喬受訪時表示,《憲法》規定,若行政院覆議遭到否決、維持原決議,行政院就要接受,因此應該沒有拒絕執行該決議的空間。他說,行政院若認為《財劃法》違憲,應該聲請釋憲或暫時處分,但如今因為憲法法庭癱瘓,沒有人可調解紛爭下,變成行政、立法各行其是的僵局。

但蘇子喬認為,行政機關最重要的原則是依法行政,且覆議失敗後行政院應接受決議是《憲法》層級,行政院認為立法院違反的《公債法》是法律層級,憲法層級的應該優先執行。但他擔心,若僵局持續下去,憲法法庭依舊無法運作,很多問題會逐漸浮現,對台灣的憲政運作相當不利。

各黨推薦大法官人選

至於大法官問題該如何解決?蘇子喬表示,雖然未來政治狀況不確定,但到2026年恰逢選舉,各黨對大法官的妥協性可能降低,現行法律也有規定總統要儘速提名大法官,但對於總統如何諮詢大法官名單沒有太硬性規定,若願意請各黨推薦,有可能是化解僵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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