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三案仍缺環評 環團齊聲籲撤回

簡嘉佑 2024/05/22 12:16 點閱 2862 次
眾多環保團體22日召開記者會痛批,花東三案不僅缺乏評估,更缺乏實質討論,也沒跟民團溝通。(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眾多環保團體22日召開記者會痛批,花東三案不僅缺乏評估,更缺乏實質討論,也沒跟民團溝通。(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缺乏環評與原住民諮商、忽視國土計畫,就要在立法院通過,並貫通中央山脈蓋公路?眾多環保團體22日召開記者會痛批,花東三案不僅缺乏評估,更缺乏實質討論,也沒跟民團溝通。荒野保護協會秘書長謝振東強調,花東為地震、氣候衝擊的高風險帶,呼籲在野黨撤回花東三案。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提出花東交通建設的特別條例草案(簡稱花東三案),其中包括國道六號東延、花東快速公路建設與環島高鐵等建設。外界估算經費高達2兆,並規範引進「國家主權基金」,法案亦明定10年內須完工。

BOT難照顧弱勢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表示,本次研擬的條例草案均有「全部計畫之建設完成以不逾十年為限」等規定,無視環境影響評估時程與通過與否,也無視土地徵收之正當法律程序,顯然是立法權凌駕行政權的不良示範。

他指出,本次建設若採用「BOT案」,會先交由企業營運,並給予大概50年的特許經營權,再移轉給國家政府使用,如現在國道ETC就是類似的狀況。陳憲政指出,企業並非無償建設,交通建設也一定會帶來區域的經濟發展,但現在路線、站點都缺乏資訊,經濟效益是否有助於當地住民或原住民,都需要仔細討論。

忽視環境評估

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理事李春祥表示,雖然三項條例草案都提到「永續發展」、「人文景觀」、「自然生態」、「原住民生活」等美好的口號,但是現在各種國土計畫、土地徵收、環評、原住民諮商同意等風險控管程序,都沒有清楚界定。他認為,此例一開,未來推動建設都能架空環評、土地評估等審查程序,環境部門恐怕被當作橡皮圖章。

謝振東表示,永續發展不應淪為口號,政策需要環境衝擊評估;花東地區受到地震、氣候等衝擊,建設前應先有配套方案;照顧花東居民應兼顧氣候衝擊,更應避免沒有實質效益的建設。他強調,任何交通建設政策都需要《環境基本法》為前提,呼籲在野黨還是先撤回花東三案。

黨團有說詞

針對「花東快」及「環島高鐵」等爭議,傅崑萁曾指出,這是為了臺灣全島的平衡發展,讓大家都能享受到在臺灣「2小時共同生活圈」平安快樂的生活方式。尤其「環島高鐵」興建完成以後,臺灣的任何一個地方到另外一個點,絕對不會超過2個小時。

他也強調,國民黨團已經決議將「不受公共債務法限制」拿掉,因此這三大案的基本原則就是「不舉債、不設立基金、不編列特別預算、不債留子孫、遵守財政紀律」。

傅崐萁表示,三大交通建設的提案也都符合憲法第70條之規定,皆為法律案而非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