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

傳染病防治法擬修法 明訂防疫隔離假、電子圍籬

簡嘉佑 2024/03/12 08:40 點閱 2784 次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403110279.aspx

衛福部參考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防疫經驗,繼續修訂「傳染病防治法」,11日預告第2階段修法草案,新增明訂防疫隔離假、電子圍籬等,共修正條文29條、新增條文7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言人羅一鈞說明,參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規定,綜整各機關參與防疫的因應對策、運作實例及意見,進行「傳染病防治法」第2階段修法。

此次修正內容,羅一鈞說明3大重點,有關新增防疫隔離假條文規定,考量不同疾病特性,定明因第1類、第5類傳染病而受隔離或檢疫者,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等,應給假;假別由各類人員請假法規中央機關定之,如勞工由勞動部訂定。

其次,新增電子圍籬相關條文,羅一鈞說明,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指揮官得指示運用電子圍籬等科技工具或設備系統,輔助查證民眾受隔離或檢疫期間行蹤。至於因防疫需要而取得的個人資料,須於疫情結束應依個資保護相關法規處理。

回應:
台灣若能吸收防疫經驗,提早修訂法規,面對下一次疫情狀況時,就能更有效應對,未來可以看民間提出什麼訴求,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