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歷山大案初審勝訴 消基會嘆團訴制度

簡嘉佑 2022/02/17 16:38 點閱 6803 次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左二)17日指著記者會牆壁表示,被告方律師只要提出要求,就要針對個別的帳單進行核對,導致訴訟程序相當冗長。(Photo by簡嘉佑/台灣醒報)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左二)17日指著記者會牆壁表示,被告方律師只要提出要求,就要針對個別的帳單進行核對,導致訴訟程序相當冗長。(Photo by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牆壁後面的房間裡裝滿了亞歷山大公司訴訟案的資料!」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17日表示,在為會員進行團體訴訟求償過程中,被告律師只要提出任何要求,提告方就需針對個別的帳單進行核對,導致訴訟程序相當冗長。消基會祕書長徐則鈺抗議,如果事實關係相當明確的案件,法院應考慮簡化檢驗流程。

焦土政策拖延程序

曾經是台灣最大健康休閒俱樂部品牌的「亞力山大健康休閒俱樂部」,2007年無預警倒閉,消基會替8千名以上的會員提出團體訴訟。官司纏訴14年,台北地院16日作出一審判決,亞力山大、亞爵與君生活3家會館,共須賠償2.56億餘元,但創辦人唐雅君與銀行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黃怡騰表示,亞歷山大團訴案之所以拖延14年才判決,最重要的因素是亞歷山大公司的律師使用「焦土策略」,在龐大的消費者資料中提出「對帳」、「程序」問題,試圖拖延訴訟進行。他指出,只要對造律師一句「要核對帳單」,就必須要翻箱倒櫃搜尋資料。他痛批,團體的訴訟制度還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不僅不利於提告方,更是「累死了法官,浪費了法律資源」。

還沒到來的勝利

針對長達14年的訴訟流程,徐則鈺表示,這次亞歷山大團體訴訟的絕大部分時間都不是在法庭辯論,而是在會議室「理帳」。他說,因為團體訴訟牽涉大量消費者,整理起來相當繁瑣。他認為,如果是事實關係相關清楚(如亞歷山大確實有惡性倒閉),應允許簡化相關流程,讓消費者迅速獲得應有的保障。

義務律師團律師游開雄則指出,這次司法判決的結果差強人意,畢竟繳費給亞歷山大的客戶約有10萬人,但此次僅有8千多人獲判賠償。他指出,雖然這次台北地院公布了勝訴的宣告,但仍有些人被摒棄在外。

徐則鈺強調,法院的宣判還可上訴,尚須靜候後續的發展。他表示,要等敗訴的一方不再上訴且願意支付賠償後,消費者才有機會獲得賠償金。黃怡騰呼籲,「亞歷山大公司不要再上訴」,訴訟不僅浪費司法資源、程序再延後,更使消費者權益再度受損,指出「遲來的正義絕非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