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汙染再開庭 環團:應審科學證據

王淯意 2018/08/27 16:01 點閱 14665 次
「受害居民的身體健康不能等!」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於2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雲林地方法院對六輕汙染案,能夠做實質爭點的審理。(photo by 王淯意/台灣醒報)
「受害居民的身體健康不能等!」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於2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雲林地方法院對六輕汙染案,能夠做實質爭點的審理。(photo by 王淯意/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王淯意台北報導】「六輕汙染受害者不能再等了,請法官進行實質審理!」雲林台西鄉的居民飽受癌症、汙染所苦,事件爆發的3年多來,法院卻未認定六輕對居民所造成的損害,六輕律師團甚至不認為六輕汙染是公害案件。對此,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於2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雲林地方法院能就六輕排放之廢氣,是否為造成居民健康受損之原因做實質審理,而非不斷在「六輕是否為公害汙染」上打轉。

2015年雲林台西鄉飽受癌症病痛所苦的民眾及家屬們紛紛成立自救會,並向製造汙染的六輕公司(台塑、台塑石化、台化、南亞、麥寮汽電)求償7000多萬元,法院自2015年12月起共開庭12次,並將在今月31日進行辯論。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翁國彥表示,3年來已開庭12次,六輕排放已被發現有132種對人體有害物質、違規紀錄達上千多次,卻因六輕律師團主張,要被害人舉證說明哪根煙囪、哪個工廠有排放廢氣,導致審理一直無法進入實質審理階段。他希望法院可以就「流行病學因果關係」即六輕排放之廢氣,是否為造成居民健康受損之原因,進行審理,而非「六輕是否為公害汙染」,因為環保署資料確實呈現汙染事實存在。

對於雲林地方法院審理六輕案的程序,中研院社會學研究員彭保羅建議,法院不應只找單一專家來判斷六輕造成的空污和原告罹癌是否有因果關係。他也感嘆,法官對於「流行病學」的知識不足,除了要了解雙方律師的整理報告,也應該讓原告出庭說明六輕周圍實際的汙染狀況與風險。

自救會總幹事吳日輝則表示,公害舉證責任應由受害者轉給六輕,而非由弱勢民眾自行舉證汙染事實。學者林宜平長期參與另一起環境汙染訴訟案(RCA案),則建議將六輕案與RCA案比照辦理。

「受害居民的身體健康不能等!」台西鄉六輕汙染傷害求償自救會會長黃源河說,許多受害者罹患嚴重的癌症,苦等不到判決結果就離世,而距離上次開庭,已有1年之久,他希望法院能不草率地盡快結案,還給居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