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觀塘環評惹議 環團提行政訴訟

譚有勝 2018/06/11 11:48 點閱 42181 次
環團11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沒有依法行政廢止觀塘環評,並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出面處理。(photo by 譚有勝/台灣醒報)
環團11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沒有依法行政廢止觀塘環評,並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出面處理。(photo by 譚有勝/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為保護國寶級珊瑚,環團11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沒有依法行政廢止觀塘環評,並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出面處理。環團律師蔡雅瀅質疑,環保署准許開發單位變更卻無需要求另補環評,顯然已影響環評法律效果,應屬行政處分。另一名環團律師陳憲政亦說位於觀塘工業區的柴山多杯孔珊瑚已被認定為一級保育類動物,政府應依法廢止環評,以保護國寶級生物。

環團狀告行政院

因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興建計畫衝擊大潭藻礁,桃園在地聯盟等環團早前要求環保署廢止觀塘工業區、工業港歷次環評處分,並赴行政院遞交訴願書,要求行政院出面處理。但行政院認定,環保署准許觀塘工業區的開發單位由東鼎公司變更為中油,並非行政處分,因此駁回環團的訴願,不得廢止環評。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11日再度在行政院門口抗議,並提出行政訴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質疑,中油欲開發觀塘工業區,本應另案實施環評,否則將違反行政程序,但「環保署准許開發單位變更,讓中油承接東鼎公司環評法律效益,無需另案實施環評,已變動了環評的法律效果。」政府沒有依法辦理,讓人感到困惑。

國寶級珊瑚應保護

另一名律師陳憲政也指出,行政法規定,若發生新事實或證據,經斟酌可受行政罰或不利益處分。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早前鑑定位於觀塘工業區開發址的藻礁——柴山多杯孔珊瑚為一級保育類動物,應屬於行政程序法的「新證據」,政府應依法廢止歷次環評處分。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也說,現在有新事證以作為廢止環評處分的法律依據,蔡政府卻駁回環團請求,令人感到不解。經濟部長沈榮津日前揚言,備轉容量率有望達到5%-6%,台灣沒有缺電的問題。他質疑,既然沒有缺電的問題,為何政府要埋掉藻礁,以建天然氣接收站?行政院應正視環團的請求,廢止觀塘環評,才能保護台灣國寶級珊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