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丑化、改作權:谷阿莫的成敗三達德(邱慕天)

邱慕天 2017/04/27 21:12 點閱 2552 次
網路紅人「谷阿莫」近日挨了片商侵權告訴。許多網友認為「終於等到這一天」。(網路截圖)
網路紅人「谷阿莫」近日挨了片商侵權告訴。許多網友認為「終於等到這一天」。(網路截圖)

網路紅人「谷阿莫」以拍攝濃縮未授權電影配上旁白的短片,在2年間累積爆紅的人氣忽然挨告侵權,引發熱議。本文分析谷阿莫成功吸睛獲利的「三達德」:「低廉快手」(手腕不高尚)、「貶低原創」(態度無賴)、「侵權改作」(恐怕犯法)。
「谷阿莫」頻道作為新媒體「暗黑商法」的指標案例,已經充分地展示了台灣社會的文化下限,卻沒能守住「合法低俗」的底線,如今挨告,可謂「成也謎片、敗也謎片」。

一、注意力經濟:短、平、快為王

身為知識媒體產業的一員,研究「網紅」不外是想了解:人們的「注意力」去哪了?
谷阿莫事件引發了網紅商法可能的爭議問題。網紅往往是透過形象定位找到市場定位,從而用「風格定型化」的作品鞏固社群黏度、拓展粉絲量;甚至靠著不露臉就能成為偶像。

飾演「谷阿莫」的仲惟鼎,原來是在2013年初創辦「知識糖果」社群媒體公司,就開始著手網紅變現的商法。有一年時間配合「亞洲統神」播魔獸電競的實況。一年之後兩人拆夥,仲惟鼎也是在這段期間開始自稱「爛肉」介紹電影。

2014 年末,以「X分鐘看完電影」系列的「谷阿莫」現身,並多角化在中國大陸登記帳號,很快在對岸跟台灣都開始爆紅。靠著在五分鐘內瀏覽一部電影兩小時的精華片段和劇情總解說,谷阿莫成功地「分享」了電影原創的票房和流量,取得寶貴的「注意力」。

這是今日一大宗、比較低廉的內容生成方式;由於現代人資訊太多,「知識整理」的服務是一項重要的市場需求。像是一些媒體網站做「摘要策展」(curation/summary),號稱可以在此供「懶人」讀完「一整天各報的新聞」、「幫你讀一本書」;但自己無須跑新聞、不做原創報導書寫。

透過這些整理,人們感覺跟上時代,多了線下互動的話題、可以刷存在感。甚至還有人說他可以靠著谷阿莫把妹「喇低賽」。

可惜的是,這類頻道原創成分低、有注意力的排擠性。難免傷害原創、傷害獨家報導。在資訊末端的消費者,只要自己能得到便宜資訊,並不會意識到:虐待內容原創者,整個生態圈一同受害。

二、丑化:庶民的慰藉

──或是他們有意識到原創受害,但是更要這樣做:爛片活該。

谷阿莫具備第二個發跡的元素:以「屁孩」實踐後現代的修辭反抗。「X分鐘看完電影」以低俗解說化約劇情,演員的行為仿如弱智,導演彷彿拍了95分鐘的無意義畫面。

一位「素人 Youtuber」透過新媒體工具,解構再現(re-presentation)好萊塢電影工業的套路;黎民藉此獲得自我強大的充實感(empowerment as entitlement)。有階級社會就有修辭反抗,這在古今中外並非新事。

丑化扮演、扭曲現實、幻想意淫是它的三個形式:

  • a) 丑化扮演(Parody):
    例如:「眼球中央電視台」製作嘲笑「中華民國官方國族敘事」的節目、「蔡英文」被戲稱「祭央乂」、「士修」變「土條」、「英九」變「央丸」、「刀大」(九把刀)變「刃犬」…。

  • b) 扭曲現實(Twist):
    存在於歷史中:說書人說曹操、對歷史上暴君啊、秦檜木雕都是(偏離史實的主觀)「二創」,百姓這麼做而得到快慰。

  • c) 幻想意淫(YY):
    這部分就不必多說。對於無法高攀的女星名媛或天龍權貴結構,一些羶色路線的改圖作品和傳媒應運而生,滿足魯蛇鄉民的慾望。

它是民粹的;或是拒絕細膩高雅的品味;或是用頑固的階級視角抵抗道德馴化、或是以違法和沒品為傲,將秩序、禮貌、尊重視為文化菁英的權力展演;或而,只是因為所謂的「上層結構」就是地「不接地氣」且道貌岸然。

因此有時,在「符號」上鬥爭社經或品味的上位者,是市井庶民宣洩怒氣的紓壓閥。社會因此和諧,不會革命。

幫忙「過濾爛片」的谷阿莫之於粉絲,就是那位在文化資本上「劫富濟貧」的羅賓漢;他一個小蝦米,率眾對抗好萊塢的大鯨魚。

三、若「合理使用」豈還有谷阿莫?

於是,小蝦米漸漸被餵養茁壯。谷阿莫頻道的月營收蒸蒸日上、達到300萬台幣,知識糖果公司也在中國拿下了3千萬人民幣的天使資金。

當仲惟鼎開始露臉,在大開美肌的特效下,不講電影而改以「瞇眼歪嘴的欠揍風格」閒聊狗貓或其他事時,他知道「谷阿莫」雄起稱王的時候到了,今後可以轉型「吐嘈型全方位名嘴網紅」,開聊天、做節目、出周邊。

仲惟鼎願意讓「谷粉」們知道谷阿莫是誰,或許也不介意被拆穿使用了哪些修辭化粧策略;因為要讓粉絲更忠心、更黏著,網紅必須展現更多真實的自己;粉絲仍然繼續選擇活在歷世歷代反抗「建制」的庶民幻想裡,與偶像一同哭笑。

但「x分鐘看完影片」就壞在這「注意力轉化大法」,若要有「取代戲院」的「騙效」,谷阿莫似乎不得不用「全片濃縮」的方式講片。很多其他講片人沒像他那麼大膽「剽竊原創畫面影音」,只敢用幾個預告鏡頭無限輪迴,吸睛效果都大打折扣。

谷阿莫模式吸睛效果、獲利能力,多少以寄生水蛭的模式,榨乾原創的心血?如今既然片商提告,不妨看看Youtube 對「合理使用」的

4點認定原則

  • a) 屬性是否營利、具教育或衍生創作的意義:「二次創造」是指開創內容的「藍海」已獲得新的關注;僅是寄生原創影片的既有架構,談不上創作價值或教育意義;而濃厚的商業營利屬性也不利於「合理使用」的主張。

  • b) 被採用的原創作品是事實性還是虛構性:「事實」具有公開共享性,虛構作品則更多代表原創付出的靈感與心血。對純虛構作品要主張「合理使用」較難。

  • c) 採用的「量」之外,「質」也是關鍵:一部電影的核心是它的劇情、用梗、關鍵場面;劇透或曝光這些片段,即使說引用量只有 1/10、1/100,也不代表法官會算你「合理使用」。

  • d) 對原創作品的市場獲益和估價影響:如果所謂「二創再利用」,戕害了正版原版的銷售,「合理使用」就過不去。把影響都推給受眾選擇只是一種說詞,法院會從片商的舉證和主客觀認定來審斷。

  • e) 最後,谷阿莫的片源不合法,予以上傳公開播送於營利用途,還有侵害《著作權法》中原創者「重製權」、「改作權」、「散布權」等疑慮。

避開以上五點,如果仲先生能不靠侵權畫面、純憑一張嘴講劇情、酸片子,還能奪走戲院潛在觀眾、迷得谷粉嫑嫑,這樣的谷式幽默,無論品味如何,都該成為本文捍衛的創作/改作自由。要不要試試?

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