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報稅 免稅額調高3000元

蘇元和 2016/12/12 21:10 點閱 14806 次
財政部部長許虞哲12日表示,2018年起,每人免稅額從8.5萬元調整成8.8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部長許虞哲12日表示,2018年起,每人免稅額從8.5萬元調整成8.8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醒報記者蘇元和綜合報導】個人免稅額從2018年起,將自8.5萬元調整成8.8萬元,增加3000元。另外,年滿70歲以上的納稅人、配偶及受納稅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可再扣50%,免稅額由目前12.75萬元將調整為13.2萬元,增加4500元。

財政部每年底會依據物價漲幅,檢視是否依法隨物價漲幅調整個人綜所稅的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2017年免稅額達調整標準,民眾將從每人8.5萬元調整成8.8萬元。

財政部長許虞哲12日表示,2017年度適用消費者物價指數(CPI)3年來,漲幅達到3.06%連動標準,包含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課稅級距都會調高,初估將有600萬納稅戶受惠,稅損約68億元。

綜所稅稅率級距也隨物價漲幅連動調整,所得淨額在54萬元以下者,適用5%稅率;超過54萬元、121萬元以下,適用12%稅率;超過121萬元、242萬元以下,適用20%稅率;超過242萬元、453萬元以下,適用30%稅率;超過453萬元、1031萬元以下,適用40%稅率。

此外,退職所得部分也有調整,一次領取者和分期領取者皆調整,以分期領取者為例,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5.8萬後之餘額為所得額,2017年調整為減除78.1萬後之餘額為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