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國穿裙竟犯法 200名律師齊辯護

方家敏 2015/07/07 18:41 點閱 4240 次
在保守的穆斯林國家摩洛哥,女性沒有自由選擇服裝的自由,多必須戴頭巾、穿布卡。(photo byAdam Jones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
在保守的穆斯林國家摩洛哥,女性沒有自由選擇服裝的自由,多必須戴頭巾、穿布卡。(photo byAdam Jones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有超過200名律師7日站在摩洛哥法庭上,替2名因身著裙裝而遭判刑的女子辯護,引起全國關注。這2名女子6月在保守的伊斯蘭教國家穿裙子而被判公然猥褻,最高恐面臨2年徒刑,為此,200多位律師出庭為其申冤,並希望能藉此推翻長久壓迫人權的惡法。

根據《法新社》報導,摩洛哥南部城市伊奈茲甘今年6月中逮捕了2名女子,只因她們在露天市場穿著群裝,激怒路過的保守伊斯蘭信徒並被團團包圍,大罵她們的衣著不道德、不守婦道。這2名分別為23和29歲的女子被以公然猥褻、暴露的罪刑,可能面臨最高2年的有期徒刑,裁決將於13日正式出爐。

【判道德罪名】
在檢方的報告中指出,這2名女子之所以有罪,是因為裙子「太緊」而凸顯身材。根據摩洛哥憲法483條指出,在公眾場合暴露者猥褻者都必得被判處2個月到2年的徒刑。2名女子身穿裙裝的行為在保守伊斯蘭教國家,已犯下公眾口中的道德罪名。

有500多位律師登記願為2名女子辯護,礙於法院場地只能讓200位出席。7日的審判過程中,200名律師在有限的時間內輪流替受害的2名被告爭取權利。其中一位律師巴卡認為,此次案件並非個案,且有機會推翻長久以來壓迫人權與個人自由的法律。

【穿裙子不是罪】
法院場外同時有大批民眾與人權團體聚集,希望能廢除惡法,讓女性能夠有選擇服裝的自由,而不需要感到不安或受威脅,甚至受到法律制裁。網路上的「穿裙子不是罪」連署活動也有多達2.5萬人連署,讓摩洛哥的保守法律受到國際關注,

《BBC》報導,今年5月美國女星珍妮佛羅培茲也因摩洛哥的演唱會身穿清涼舞台裝,而引發極大爭議,被當地媒體砲轟太過暴露,有過度性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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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elegraph.co.uk/news/worldnews/africaandindianocean/morocco/11722400/Morocco-women-tried-for-gross-indecency-for-wearing-dress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