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某個人若相當受到他人的注意、景仰或崇拜,我們就說他具有「魅力」。但雖然統稱是具魅力的人,不同人會有一些個別不同的特質。不過,不同之中,倒是有一項可能是共通都有,就是勇氣或膽識(口語英文為Guts)。
面對一種可能犧牲慘烈的挑戰,或需要承擔一項吃力不討好的責任,眾人正都在遲疑、猶豫難決的當兒,突然有人跳出來說:就我來了!大家就都會稱讚他:有Guts!特別是,如果挑戰與責任,原本應該由男人來擔,卻落到一位女性身上,她就被譽為是「女中豪傑」或「巾幗英雄」了。
膽識不是全部
不過,「魅力」是一種很難形容的性質,「膽識」固然是決定「魅力」的關鍵因素之一,但並非全部。一般來說,初始的「膽識」,可以營造一定的「魅力」,但必須要有足以吸引人或讓人信服的條件,比如說,所承諾的事工可落實,所遭遇的困難能克服,或者雖還未克服,仍維持努力不懈,魅力才能持續不斷。
始終如一的考驗
若是膽識與衍生的信念無法勇敢堅持,膽識就可能被識破,落得只是虛張聲勢的下場。換個角度說,檢視具膽識與魅力者的標準,與他是否「一路走來、始終如一」,有極大關係。公眾人物的言行,當然也有與時俱進的空間,並非一定一成不變才行。
但有些關鍵立場,代表個人的價值觀與處事原則,是不容改變的。所以若無視於過去曾表達的意見,沒有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就閃爍其詞做了更動,則突然間讓人感到新穎或好奇的魅力,將會經不起時間考驗。
才能技藝要精進
有些具有無比魅力的人,魅力並非來自膽識,而是才能與技藝,但同樣道理,才能與技藝需要更新與精進,廣大「粉絲」的熱情與歡樂才能長久保持不墜。否則,在殘酷的社會中,後浪推前浪的事件比比皆是,紅極一時的明星,不旋踵魅力退卻,從耀眼舞台消失,讓人感慨,卻也無可奈何。
全球約有23億人屬於廣義的基督徒,他們共同的導師是耶穌。所以若說,耶穌是有史以來最有「魅力」的人,絕不為過。
德國神學家葛德泰森,在著作「我思我想我信」中提到:耶穌是一位導師,他教導我們,只有知道自己不好的人,才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