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高官陷爭議不動如山 政府何以面對各界質詢

醒報編輯部 2026/10/06 13:08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近來引發的特權風暴,就算行政院跟外交部都說還在釐清過程當中,但是反應過慢、動作過小,都只會讓外界增加更多無謂的瓜田李下之疑。

民主政治的基礎,向來建立在公私界線的嚴格畫分之上。在現今台灣藍綠白對峙如此激烈的時候,如果政府不能更加把握公私之分,只會換來無情的撻伐。

爆料接二連三

徐佳青從早先其子遭爆動用特權、登上具軍事管制色彩的東沙島,到近日民眾黨團進一步揭露其子隨行出訪歐美,甚至傳出冒充「攝影官」身分隨團打點;再到其外籍夫婿唐博偉被指私用駐外公務車由華府直奔紐約「千里會妻」。一連串情節具體、指證歷歷的行徑,攤在陽光下,活脫脫是一齣「一人當道,全家享福」的現代官場現形記。

面對排山倒海的質疑,徐佳青一派輕鬆地宣稱僑委會預算「查了兩三次、一切合法、未圖利」,而頂頭上司行政院長卓榮泰則語調和緩、緩不濟急地打著官腔,稱公務員要「提高自律、注意社會觀感」;更荒誕的是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竟公然呼籲國人「要體恤她是十四歲孩子的母親,在台灣無人照料」。

徐佳青身為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屬行政院所屬部會首長等級。法定月俸給約21.2萬餘元。加1.5個月年終工作獎金(共計約 13.5 個月)試算,固定年俸給約為 287 萬餘元。她的夫婿長期供職於各智庫單位,估算年薪至少百萬,兩人加再一起快要四百萬,請問我們還要體恤甚麼?有這樣薪資能力的人,居然還要用公帑協助照料孩子嗎?

高官特權難看

台灣數百萬汲汲營營的市井小民、基層公務員、勞動階級,家中何嘗沒有嗷嗷待哺的幼兒或正值青春期、心智未成熟的十四歲學子?試問,全台灣哪一位基層稅捐員、國中教師、警員或基層外交官出國公差、輪值加班時,可以堂而皇之將自己的十四歲孩子「夾帶隨行」?又哪一位主管能允許基層員工在派駐外地時,假造一個「工作人員」或「隨團攝影」的名目,讓自己的兒女蹭吃、蹭喝、蹭公務座車?

若照吳次長這套荒唐的「母愛無罪論」邏輯,台灣所有職場的勞動法規與公務紀律全都可以作廢丟入碎紙機。一位年俸數百萬、坐擁特勤與首長資源的部會首長,難道請不起合格的保母照料,甚至安排妥善的托育與家管支援?若真到了「一日不可無母、十四歲兒子在台便難以自理」的地步,徐委員長大可辭去公職、回歸家庭相夫教子,社會定會由衷讚佩其母愛深沉。

然而,她選擇的是既要執掌官印、享受政務官的威儀與出訪禮遇,又要公私不分地帶著全家出巡,甚至默許其夫婿調動外館公務車充當私家休旅。

監督機關無力

外交部一向給人的回應就是弱且慢,吳次長一面承認「公務車依規只能由外交官駕駛」,一面又顧左右而言他地推託「沒接到檢舉信」、「都是看媒體報導才知」,擺出一副被動調查的姿態。

外交部派駐海外的職業外交官,日夜背負艱鉅的涉外重任,資源窘迫、人力吃緊;如今前線的外交資產,竟被政務官的枕邊人當成自家庭園車使喚,駐外系統敢怒不敢言,只能私下具名舉報。這不就是典型的選擇辦案嗎?

再看行政院長卓榮泰的處置,同樣顯得進退失據、軟弱無力。卓內閣上任以來,口口聲聲「以民為本、端正官箴」,但面對黨內同志與政務首長的具體違紀爭議,往往以「了解中」、「查明後向國人報告」等拖字訣應對。

所謂的「注意社會觀感」,更是避重就輕的粉飾之詞。徐佳青事件的問題本質,早已超越單純的「社會觀感不佳」,而是涉及是否構成「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圖利他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倘若以虛構工作人員名義核銷公帑或安排出入管制區),甚至是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的嚴肅法律問題。

這絕非現代憲政法治國家所能容忍之態。母愛是崇高的,但絕不能拿來當作濫權的免死金牌;公器是神聖的,更絕不容首長將之化作私家遊玩的坐騎。卓內閣如果連一個涉及特權與公器私用的僑委會首長都包庇縱容、查無下文,那麼整個政府侈談廉能自律,將徹底淪為街談巷議的最大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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