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美濃區多處農地及國有地遭盜採土石後回填營建廢棄物,留下至少4大坑洞宛如「大峽谷」,讓人驚心觸目。
在我們為了淨零轉型與能源自主努力之際,數萬公頃的農地被光電板鋪天蓋地地覆蓋,數千座山谷被廢棄物偷倒填平,水源區被重金屬與混凝土毒害,原本滋養生命的田野與山林,正以驚人速度失去生命力。
地方治理失靈?
這不只是環境問題,更是國安問題。當國土失去生產力,經濟還能談什麼永續?當土地變成少數人牟利的工具,社會還能有什麼公平可言?
更令人憂心的是,在環境破壞之後,不但未見有效修復,甚至違法填埋廢棄物的案件層出不窮。調查揭露,北部營建廢棄物沿台61線大舉南下傾倒,中南部農地魚塭成了棄土的天堂,短短幾個月內可見數千車次不明土石與建築垃圾堆入田間,有的還包裹著工業廢棄物,對周邊農業生態造成不可逆的污染。
除了地方治理失靈,更反映出國土保護的整體性缺失。當環保與警政單位人力嚴重不足,當政策與執法失去統合,任何重罰也不過成了形式。
光電被錯置
光電政策本為善意,若運用得宜,應可補足台灣能源自主的缺口,也能成為農村多元收益的一環。但問題不在於光電本身,而是光電被錯置、濫用、包裝為開發的遮羞布,變成掩蓋不法棄土、炒地皮、偷工減料的工具。
許多所謂的「低地力」農地,其實仍是高產作物的沃土,居民世代耕作,被畫定為開發區只為滿足裝機容量的數字遊戲。這些政策若無反省,只會讓能源轉型淪為環境剝削與資本壟斷的新形式。
反對「綠色殖民」
值得重視的是,許多地方農民與居民已經站出來發聲。他們不是反對再生能源,而是反對被剝奪參與決策的權利,反對以犧牲他們生活與土地為代價的「綠色殖民」。能源政策不能只是國家與財團之間的合約,也必須是社會共識的產物。必須從根本上建立一套公平正義的轉型機制,將土地、產業與社區的聲音納入規劃,透過透明機制與嚴格把關,讓綠能真正成為全民共享的公共財,而非少數人獨享的金雞母。
光靠民間監督並不足以遏止破壞,中央政府必須重新審視光電設置的整體策略,從選址、土地利用到回收機制全面檢討,不可再將業者的便利性凌駕於公共利益之上。如若再任由地方政府各自為政、環評制度形同虛設、違法廢棄物趁夜偷倒,台灣的國土將只剩下光禿禿的裝置容量數據,而失去農業生產、文化傳承與生態永續的基礎。
能源與保育對立?
能源轉型不該與國土保育對立,兩者必須共生。要做到這點,政府必須擺脫以「達標」、「拼政績」為唯一導向的治理思維,真正落實社會參與和制度改革。未來的經濟,不是建築在污染與濫墾之上,而是建立在健康土地與公正制度的基礎上。唯有如此,才能讓台灣在全球綠色轉型的浪潮中穩健前行,不致走入「綠能泡沫」與「土地廢墟」的雙重陷阱。
國土的破壞對台灣經濟的影響,遠遠超過表面所見的環境損失。當優質農地被光電板覆蓋或廢棄物填埋,農產品產量與品質便會下滑,不僅影響糧食自給,更使農業出口競爭力大減;當水源區遭污染,將增加淨水處理成本,連帶衝擊民生與工業用水的穩定供應。
衝擊農業、工業、民生
當山坡地與海岸線遭濫墾與濫倒,將加劇極端氣候下的災害風險,增加基礎建設修復的公共支出。這些問題最終都將轉化為經濟成本,壓縮政府財政空間,抑制產業投資信心。
守土,方能守財。國土是經濟的根,是人民的根,也是未來的根。當我們談論GDP成長、能源自主、國際競爭力時,別忘了這一切都要建立在乾淨的水、肥沃的土、安全的空間之上。讓我們避免「國在山河廢,家在良田亡」。唯有真正守住這片土地,我們才有資格談永續,也才有能力創造一個更公平、更乾淨、更有尊嚴的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