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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3立委遭傳喚不報到 警:依法辦理+加班換補休 比照特休或3個月內休完

鄭羿菲 2018/02/07 07:46 點閱 26941 次

1.時力3立委遭傳喚不報到 警:依法辦理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2060164-1.aspx

時代力量6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針對時力立委徐永明、黃國昌和林昶佐收到中正一分局約談通知書一事,質疑立院臨時會剛結束,是否想秋後算帳,並說他們不會報到,若真有必要就拘提。

對此,中正一分局副分局長黃水願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由於總統府為集會遊行禁制區,是針對違法集會依法辦理傳喚,若立委們不到案也予以尊重。他說,依法可再發出第二次通知,若仍未到案說明,全案將依法移送到台北地檢署偵辦。

回應:時力的動作看起來像是要複製香港眾志黃之鋒等人被政府關押的政治犯路線,警方雖說法辦,但料想也不敢有所動作,畢竟2018年是選舉年,屆時若法辦,不旦能替時力省下廣告宣傳費用,對一頭腦熱不太清楚法律始末的年輕世代來說,也將會不願投給民進黨,進而影響各縣市的選情,此事恐不了了之,或壓後處理。

2.加班換補休 比照特休或3個月內休完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2060273-1.aspx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5日預告截止,勞動部法規委員會6日上午隨即召開會議,討論相關草案內容。會後黃維琛受訪表示,外界關注的加班換補休期限部分,刪除原本預告的乙案「當年度12月31日前」,後續會再決定是採甲案「比照特休假」(如:週年制、曆年制、教學單位之學年度、事業單位的會計年度或勞雇雙方約定年度期間),或丙案「加班3個月內休畢」(如2月6日加班,需在5月6日前休畢)。

勞動部勞動法務司長王尚志則透露,相關施行細則若要趕在3月1日前跟著母法上路,農曆年前就需要送交行政院。也就是說,加班換補休會採取哪種方案,最快下週就會拍版。

回應:加班換補休的部分,初步看起來以「加班3個月內休畢」較容易計算,但仍難以避開平常日加班、休息日加班與國定假日加班三種型態的加班費計算不同,卻只能1:1換補修的爭議,面對勞基法施行細則將在3月公布,屆時在野黨、勞團恐將又會是一波朝野較勁、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