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會籲修醫療法 醫院盈收回公益

蘇元和 2016/12/14 12:50 點閱 14816 次
圖說:醫改會13日表示,修法強化財團法人醫院社會責任,別讓社福金淪醫院免稅任意門。〈Photo by蘇元和/台灣醒報〉
圖說:醫改會13日表示,修法強化財團法人醫院社會責任,別讓社福金淪醫院免稅任意門。〈Photo by蘇元和/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財團法人醫院被視為社會公共財,享有政府給予免稅待遇,醫改會13日揭露有4成〈8家〉醫療本業賺錢的財團法人醫院,近三年盈餘均成長,但社會福利金投入比例卻下滑。籲政府速修醫療法,讓享有免稅優惠的財團法人醫院負起社會責任。不過,民進黨立委林靜儀表示,非單純原因,應全面討論。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表示,享有免稅與社會捐款的財團法人醫院,承擔的醫院社會責任(HSR)年年下滑,究竟是心有餘「利」不足?還是「利」有餘心不足?籲政府速修醫療法,讓享有免稅優惠的財團法人醫院負起社會責任。

醫改會13日偕同台灣病友聯盟、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等病友團體召開記者會,並公布一項針對醫院社福金全國社工的大調查,結果顯示,高達8成醫院社工反映近年民眾對醫療社福金的需求增加,主因包括:人口/家庭改變、景氣變差、急難病人增加。另有,7成以上病友或社福團體社工認為醫院社福金資訊不透明。

劉淑瓊表示,財團法人醫院具有高度醫療公益慈善性質而享有多項免稅優惠,若在景氣變差及需求變多時卻「雨天收傘」,把過去醫療公益本業變成醫院的副業,實有修法檢討財團法人醫院免稅資格及公益責任的必要。

醫改會提出3大修法的要點,第一,將醫院美食街、停車場或股利收入等非醫務盈餘納入社福金提撥基礎。

第二,修法增設公益監察人,且由公正人士、社區病友董事組成委員會參與社福金管理,並立法讓財政部、衛福部共同訂出嚴謹的公益免稅標準並聯合查帳審核,確保用在醫療公益的費用才能抵稅。

第三,醫院應在官網、門急診佈告欄或護理站張貼補助辦法,並提供給當地社福團體或社會局,同時上網公布帳目。

醫改會議題召集人林昭吟表示,行政院應於這會期提出醫療法修正案到立院審議,讓醫院善盡醫療公益責任。

針對醫改會的訴求,民進黨立委林靜儀表示,不能以單一事件或鋸箭方式來看修法問題,而是要更全面性的看待醫療院所的盈餘,全面檢視包括偏鄉地區醫院的經費可能連一隻手指都伸不出來。

林靜儀也指出,據她的了解,衛福部朝讓財團法人醫院的盈餘作為醫事人員的薪資結構的調整,改善血汗醫院的問題。她說,有盈餘的非營利醫院非罪大惡極,輿論是否要大加撻伐,值得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