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汐止伯爵山莊因連日大雨導致路面傾斜龜裂,卻因水土保持權責、管線歸屬、公共設施土地權屬複雜等,衍生公共安全管理難題。
社區住戶只是買一間居住用房舍,卻要負起整個山坡地開發有關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責任,顯然權利義務不對等。特別是開發商不是一走了之,就是產權移轉,讓社區住戶索討無門。
整地排水不可輕忽
山坡地開挖整地一般係採挖填平衡方式,其填方往往會因雨水下滲地表,或是地下水在土壤層自然流竄沖刷,造成地面下陷;山坡地的山坳常被填土作為人行步道,兩旁缺乏排水溝,下起大雨步道瞬時成為排水溝快速沖刷。
埋在地下的排水溝及管線,在頻繁地震、地殼變動下會自然錯動而破損等,均需公部門專業監測與改善。
山坡地建築率算錯了
雖然山坡地開發建築也有容積率及建蔽率規定,但建蔽率係源自平地開發,山坡地非平地,固必須先排除不可開發地,再就可開發建築之土地來計算。目前把留設的邊坡、陡坡、水利地等作為法定空地來計算,是一種嚴重錯誤的認知。
山坡地開發上、下排建築基地雖各自退縮1.5公尺,但因有高差,無法合併形成平坦的3.0公尺防火隔間,而失去防火巷救災功能,確有檢討必要。
山坡地開發最荒謬的是,老丙建社區的不可開發地(水土保持)、公共設施用地(水塔、水利地、巷弄)、綠地等權屬被建商據為私有,並伺機轉售或登記給外縣市政府以獲得減稅。而當老丙建社區納入都市計畫,這些不該建築使用的土地頓時變相成住宅區土地,任由建商申請興建大樓。
記取老丙建的殷鑒
未來非都市山坡地社區納入都市計畫,或是都市計畫山坡地納入國土計畫城鄉發展分區,務請記起老丙建社區問題重重之殷鑒,做好完善配套措施。至少要將山坡地社區的不可開發地、公共設施用地及綠地等納入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地區性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其他」或「鄰里性公共設施用地」,開發商且不得持有非建築用途之土地,需捐贈予地方政府或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