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峽北大國小前小汽車暴衝造成多人死傷。有人未經事實查證,就以肇事者年歲高,帶風向地說社會過度包容老年、資深駕駛易有路怒症行為,進而衍生高齡駕駛換照問題,甚至立即取消其先前所獲模範父親的頭銜。其實年齡不是問題,是疲勞駕駛、技術生疏、交通號誌不良及分心未小心注意等問題,畢竟交通事故多,路怒症行為多的是橫衝直撞、逞凶鬥狠的年輕人。
心急趕路易肇事
根據110年道路交通事故統計,肇事車種以機車最多(56%),自用小客汽車次之(29%);車種別肇事率則以大客車最高(每萬輛發生事故430件),營業小客車及大貨車次之等工作車輛。聯結車在112年車種別肇事率最高。
若以肇事者年齡統計,110年以「18-29歲」最多(30%),「30-39歲」次之(17%)。另根據109年道路交通事故分析,肇事隨年齡層上升而遞減。顯示汽、機車肇事與年輕人就業、就學者心急趕路有關。
危險駕駛非老人專利
根據114年1-2月台北市的車輛肇事原因統計,機車及小汽車事故,不管是「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未依規定右轉彎」,還是「無號誌路口、未禮讓幹線道先行」或「恍神、緊張、心不在焉分心駕駛」等,顯然多的是騎、行車爭先恐後;沒注意車前及車旁狀態、隨意變換車道;不然就是心不在焉(疲勞駕駛、聊天、邊看手機邊找路、邊開車邊用餐等)所致,而非駕駛者年紀使然。
交通工作者要注意的是交通號誌的權威問題,行人穿越的綠燈時間可以短一些,但綠燈亮時,所有車輛都不准左右轉,以免綠燈時間過長,以致落單的行人以綠燈秒數不多而用跑的,開車族則誤判人行穿越線已沒有行人而轉彎肇事。
老人易成為受害者
其次,不是老年人開車、騎車肇事多,而是不開車、不騎車的老年人過馬路時,因穿著不明顯,行動緩慢、又喜歡一大早天未亮去散步、運動等,易成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而不自知。
開車上路要小心,要注意行人;路上行走也要小心,注意車輛。每每看到阿公、阿嬤或開車或騎車接送孫子,內心無不誠願「你出你入,耶和華要保護你」(詩篇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