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政後立法 政院拉拔社會企業

游昇俯 2015/09/02 18:32 點閱 5649 次
政務委員馮燕指出,社會企業具有各種可能性,為了讓民間創意能自由發揮,政院不預設過多法令限制。(photo by 游昇俯/台灣醒報)
政務委員馮燕指出,社會企業具有各種可能性,為了讓民間創意能自由發揮,政院不預設過多法令限制。(photo by 游昇俯/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社會企業如雨後春筍冒出,政府要民間勇敢嘗試,不拿法規綑綁住創意的腳步。「2015社會企業國際研究會」2日登場,行政院、衛福部、勞動部等行政部門長官也都到場,希望集結社會力量,共同為弱勢族群創造機會。政務委員馮燕指出,「政院不預設過多法令限制,以免淘汰掉有創意的社會力量。」

由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主辦的「2015社會企業國際研討會」於2、3兩日在福華國際文教會館舉辦,邀請英、日、韓、菲、泰、香港、新加坡與台灣,以營造弱勢族群工作價值的社會企業組織工作者與專家學者,交流、分享社會企業經營經驗,希望共同激發出更多的創新做法。

【放寬社會企業經營】
會議第一天請來英國開放大學合作研究中心教授羅杰史比爾,與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蕭新煌發表專題演講,並針對人力資源創新育成與社會企業的組織經營,進行專題座談;研討會第二日則將聚焦在亞太社會企業的模式、創新與影響,由香港、日本、新加坡、韓國、菲律賓、泰國等國專家發表論文,比較國際經驗,並為社會企業找出路。

「行政院推動社會企業行動方案,以『先行政後立法』為方針,」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在研討會中指出,社會企業具有各種可能性,因此為了讓民間創意能自由發揮,政院將透過政策工具促成社會企業發展環境,而不預設過多法令限制。她說,「社會企業要質量均長,太快實施企業認證不見得好,所以目前以登錄制度為主,希望不要篩檢、淘汰掉有創意的社會力量。」

【更多民間參與】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也指出,過去社會企業重於討論解決問題的方法,現在可能要思考如何感動更多人參與,「政府組織一直朝小而美改革,需要更多的社會參與,社會企業產業化需要大家集思廣益。」

喜憨兒基金會從2008年開始辦理「NPO產業化研討會」,到2009年「社會企業」的概念才在台灣發酵。上週才赴東京參與相關會議,台灣第三部門學會理事長徐世榮肯定的指出,第三部門、社會企業在國際上是重要的議題,「喜憨兒基金會的眼光相當具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