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寵物美容正流行,行政院消保處盼透過設立定型化契約範本,保障飼主與寵物美容店家權益!消保處12日發布「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規範包含業者應先向消費者說明收費方式,也可先詢問寵物是否具攻擊性等;另針對飼主若將寵物長時間留在店內或逾時未接回,業者可收照顧費用。
業者要確認寵物狀況
行政院消保處12日表示,隨著國人飼養寵物比例增加,相關的寵物美容服務(剪指甲、剃毛、洗澡/SPA護膚、剪毛等)也變多,為預防消費糾紛,農業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授權研訂「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經過行政院核定通過,未來將由農業部辦理宣導及查核。
消保處說明為使消費者瞭解所選擇之犬、貓美容服務內容,企業經營者應於訂約前向消費者充分說明美容服務項目、期間、次數、有無約定指定服務人員、費用及其支付方式,以及製作服務紀錄經消費者確認,並提供消費者留存。另外,企業經營者實施美容服務前,應向消費者詢問犬、貓個性、是否具攻擊性、有無疾病等應注意事項。
加收費用易起糾紛
此外,企業經營者於美容服務實施期間,應提供犬、貓安全之環境及妥善之照顧。店家若發現犬、貓美容部位或生理健康有異常狀況時,應立即妥善處理,並通知消費者。有就醫必要時,應優先送往消費者指定之獸醫診療機構;若消費者逾3日未接回犬、貓時,企業經營者應通知動物保護主管機關依《動保法》相關規定處理。
「寵物美容糾紛以業者加收費用為大宗!」消保處副處長陳星宏表示,大多數糾紛是因為收費資訊沒有清楚揭露,導致飼主在寵物美容完成後,被額外收費才能將寵物帶回;若能夠簽訂書面契約可以避免糾紛,現在有此規範後,無論是否簽訂書面契約,相關的法規內容都對雙方具有拘束力。